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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试行)
为培养广大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,更好地利用图书馆资源,鼓励读者积极参加图书馆的各项活动,市图书馆自2021年12月1日期起实行积分管理办法。
一、原始积分
持证读者享有初始积分100分。
二、积分增加
1、每借1册(件)纸质文献资源可增加读者积分1分,每天增加借阅积分最高限度为6分,每月最高增加借阅积分50分。
2、参加本馆组织的阅读活动的,如线上与线下的朗诵、阅读分享、读书征文、知识竞答等活动,每次增加10分(以签到为准);参加市级以上阅读活动的,每次增加积分15分,如在活动中获奖按照等级增加5-20分。
3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如整理图书、打扫卫生、会场服务等,每次增加10分(以签到为准,每次不少于1小时,提前离开的不加分);
4、参加读者活动,如读者座谈会、问卷调查等一次增加5分;
5、向图书馆捐赠文献资料,根据图书的阅览价值、新旧程度,符合图书馆阅读要求的图书,每册增加5-15分。
三、积分减少
1、图书超期,按1册(件)1天扣除积分1分。
2、污损文献按每册(件)扣除读者积分10分;文献遗失按1册(件)扣积分50分(赔偿后,扣除的50积分归还)。
3、读者证遗失或损坏的,扣除积分10分。
4、恶意报名参加活动却不能按要求完成者扣除积分10分。
5、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的酌情予以扣除积分。
四、读者证冻结与解冻
1、积分为零时,系统自动冻结读者证,冻结时间为30天。冻结期内不予办理退证手续。
2、读者证解冻办法:
(1)30天后自动解冻读者证,积分从0分起;
(2)参加本馆各项活动获得20分以上的可提前解冻。
五、积分查询
读者积分情况可通过阜康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。
六、奖励
图书馆每年将对读者积分进行统计,对积分排名高的读者将进行适当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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