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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进入图书馆外借书刊,须凭本人持有的有效读者证。
2、每证最多可借书刊6册,借期为30天,可续借一次,续期为30天。
3、读者实行积分管理。原始积分为100分,逾期归还者每天每册扣除积分1分,当积分为0时读者证冻结。读者证解冻办法见《阜康市图书馆读者阅读积分管理办法》。
4、读者须爱护所借文献。借阅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,如有破损、缺页等可向工作人员说明,并作技术处理。
5、借阅书刊不得遗失、损坏、勾划、书写、调换等,未办理外借手续的不得将书刊带出馆外。违反上述情况者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,并扣除相应积分。
6、续借方式:可通过微信、电话、到馆续借。微信续借需在微服务大厅绑定读者账号(大写),密码123456,绑定之后可续借图书。
7、图书馆提醒读者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,妥善利用外借文献。
8、持阜康市图书馆读者证可在昌吉州范围内公共图书馆借还图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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